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十一章 雷达管制 第三节 雷达识别 第三百九十六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2022年) 第三百九十六条 第十一章 雷达管制 第三节 雷达识别 第三百九十六条 使用一次监视雷达时,可以通过下列一个或者多个程序识别航空器: 在雷达显示器上观察到的某一雷达目标,其位置、航迹与航空器驾驶员报告的位置、航迹相一致; 航空器起飞后,其雷达目标在起飞跑道端2千米以内被发现; 通过雷达识别移交; 观察到仅有一个雷达目标,按照指令做不小于30度的识别转弯;但航空器应当始终在本雷达有效监视范围内,且当时只有一架航空器在做这样的转弯。 第三百九十五条 目录 第三百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