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2026年) 第四章 执照管理 第五十六条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2026年) 第五十六条 第四章 执照管理 第五十六条 管制员执照注册检查中的技能考核由管制检查员具体实施。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