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物资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特别批准外,下列物资设备的采购,应当采取招标的方式:
国家规定必须通过国际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
凡采购项目列入本规定附录1(《民用航空物资设备强制招标目录》)中的物资设备;
资金提供机构要求通过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
强制招标投标以外的物资设备,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
国家规定必须通过国际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
凡采购项目列入本规定附录1(《民用航空物资设备强制招标目录》)中的物资设备;
资金提供机构要求通过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
强制招标投标以外的物资设备,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