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16年) 第五十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持照人与事故征候、严重事故征候或者事故有直接关系的,调查期间地区管理局可以暂停其执照权利。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