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06年) 第二章 执照的申请与颁发 第十一条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2006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执照的申请与颁发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填写本规则附件2《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申请表》。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