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200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局空管局应当办理情报员执照的注销手续:

情报员执照被依法撤销或者失效的;

持照人死亡的;

持照人放弃情报员执照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