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2021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对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的下列资料进行检查:

按照本规定附件2填写的运输航空导航设备特殊开放信息表和附件4填写的民航导航设备资料增改表;

设备特殊开放的情况说明;

特殊校验飞行校验报告;

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