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表现管理,通过安全检查、事件调查、安全报告、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安全信息综合分析等安全隐患排查的方式收集安全数据并进行安全表现监测,监测本单位安全表现和达成安全目标的进展,验证安全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特定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独立、客观、深入、全面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单位一般事件调查,配合民航行政机关的事件调查工作,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原因,提出并落实可消除安全隐患或者控制安全风险的安全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