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 第七十二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民用爆破器材社会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