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2005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申请变更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机场管理机构可仅报申请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资料的变化部分。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变更后,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7天内将原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证交回原颁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