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检验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检验服务,不得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

制造商在检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的,检验机构应当终止对申请事项的检验,并及时报告中国民航局。

制造商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时,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测条件或者拒绝开放其生产设施、设备、档案材料的,检验机构应当要求其予以开放;制造商坚持不予开放的,检验机构应当终止对申请事项的检验,并及时报告中国民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