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章 专用设备的使用许可管理 第二节 使用许可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2005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专用设备的使用许可管理 第二节 使用许可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 专用设备制造商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如发生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变更等情况,应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使用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