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1992年) 第七章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1992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