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消防站建设暂行规定(2024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热爱消防职业,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自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从业年龄原则上在18至40周岁之间,其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5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从业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担任指挥岗位、驾驶员的人员从业年龄上限可放宽至55周岁;
体格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相关要求;
驾驶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热爱消防职业,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自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从业年龄原则上在18至40周岁之间,其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5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从业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担任指挥岗位、驾驶员的人员从业年龄上限可放宽至55周岁;
体格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相关要求;
驾驶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