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2002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当事人死亡或者解散三个月后,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中途退出听证的;

其他需要终止听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