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2002年) 第三章 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 第十七条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2002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法承担下列义务: 按时参加听证; 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遵守听证纪律。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