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4年) 第七章 公示及质疑 第五十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4年) 第五十条 第七章 公示及质疑 第五十条 质疑处理结果根据情况可分为维持原评标结果、变更中标人和招标无效3种。 主管部门对质疑的处理意见一经做出立即生效并进行公示结果公告。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