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2010年) 第三章 办理换证、补证和注销业务 第三节 办理注销和恢复驾驶资格业务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201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办理换证、补证和注销业务 第三节 办理注销和恢复驾驶资格业务 第二十六条 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身份证明复印件。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