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2010年) 第三章 办理换证、补证和注销业务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2010年) 第二节 第三章 办理换证、补证和注销业务 第二节 办理补证业务 第二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补证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第二十三条 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将机动车驾驶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