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2010年) 第三章 办理换证、补证和注销业务 第一节 办理换证业务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201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办理换证、补证和注销业务 第一节 办理换证业务 第二十一条 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属于申请人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未按照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者同时申请办理有效期满换证的,还需收存《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