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4年) 第二章 登记 第一节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4年) 第一节 第二章 登记 第一节 注册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号牌、行驶证的,除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检验的车型外,应当在申请注册登记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 第六条 申请注册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 第七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应当登记下列内容: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