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4年) 第二章 登记 第一节 注册登记 第五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4年) 第五条 第二章 登记 第一节 注册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号牌、行驶证的,除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检验的车型外,应当在申请注册登记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一节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