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工作细则(试行)(1985年) 第三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工作细则(试行)(1985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对治安保卫委员会要加强领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