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工作细则(试行)(1985年)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工作细则(试行)(1985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深入开展敌情调查研究,发现反革命、特务间谍分子和反革命、特务间谍嫌疑分子。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