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工作细则(试行)(1985年) 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工作细则(试行)(1985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加强对枪支弹药的管理,防止丢失被盗。 第三章同刑事犯罪活动作斗争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