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九条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百零九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九条 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期货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第一百零八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