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法对期货从业人员实行自律管理,负责从业资格的认定、管理及撤销。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