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第十三条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第十三条 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离开期货交易所未满一年的,不得在该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单位任职。 国家公务员不得在期货交易所任职。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