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第十二条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 第十二条 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遇有与本人或者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时,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