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五条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为有效,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理事会会议结束后10日内,理事会应当将会议决议及其他会议文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