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指南(2024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效力 现行有效
为依法保护当事人正确行使申请再审权利,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稳定性、权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一、 哪些行政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一条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条 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二、 哪些人可以申请再审?

第三条 再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三、 行政再审申请应当在何时提出?

第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四、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都有哪些方式?

第五条 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

五、 行政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第六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第八条 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第九条 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并可以附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的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和再审申请书的电子文本(WORD文本)、所有纸质文件的便携… 第十条 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应当补充或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