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2000年) (三)

(三) 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企业注册登记的副本。申请人是外国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公证和认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