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1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推卸、转嫁责任的;
在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后不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危害后果扩大的;
干扰、阻碍、对抗组织调查处理的。
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推卸、转嫁责任的;
在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后不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危害后果扩大的;
干扰、阻碍、对抗组织调查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