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课题申请的评议标准主要是:

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的整体力量较强,具有完成该课题的能力;

课题研究方向正确,论证合理,或者具有新颖的研究视角、研究方法或构思。提倡运用调查研究、数据统计等实证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