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课题申请、受理和审批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课题申请、受理和审批 第十二条 课题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须填写并提交《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理论所受理课题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5月10日。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