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2012年) 第二章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六条 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奖奖励上年度公开发表并以检察基础理论为主题的优秀成果。 第七条 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根据以下两个因素进行评审和打分: 第八条 成果的出版物分为如下两个档次: 第九条 参加优秀成果评奖的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第十条 成果的质量分,由评审小组根据成果达到上述标准的程度进行评定。质量分分为三个档次: 第十一条 基本内容相同,以不同作者名义发表,或者以多种形式发表的,不重复奖励。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