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二章 旅行社设立 第十一条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旅行社设立 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