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章 施放气球单位的管理 第九条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施放气球单位的管理 第九条 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需要,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