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的通知(2003年) (二)

(二) 审批时间。审批机关每年2月受理设立艺术考级机构的申请,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受理之日是指审批机关收到符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要求的申请材料的日期。申请单位对审批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