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库内倒仓发生的损耗计入储存损耗,并在该货位或者批次粮食出清后核销。

集并、移库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按约定执行,确保数量符合要求。国家或者地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