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章 变更与延续 第二十一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变更与延续 第二十一条 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程序办理许可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