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章 初始注册 第十条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初始注册 第十条 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该证件自签发之日起超过二年的,应当附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及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