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成品油专项用户的专项用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量、用项及供应范围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