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二章 申请与审查 第八条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申请与审查 第八条 符合准入标准的建筑卫生陶瓷生产线和所属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1个月),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告。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