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2020年)

发布机关 应急部、民政部、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对及时掌握报告…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决… (二)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在应急管理部统筹指导下,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相互协同,加快推进本地区各级灾害信息员队伍… (三) 总体目标。建立覆盖全国所有城乡社区,能够熟练掌握灾情统计报送和开展灾情核查评估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确保2020年底全国每个城乡社区有1名…

二、 主要任务

(一) 健全各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明确灾情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处室(科、股)、责任人和灾害信息员配置。一是建好各级队伍体系。省、市、县级应急管理部… (二) 明确各级灾害信息员职责和任务。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查等工作,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协助做好受灾群… (三) 建立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机制。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机制,将培训工作与提升灾情管理水平结合起来,明确培训目标、突出培训重点、确保培训全覆盖,不断提升… (四) 强化灾害信息员日常管理。各级灾害信息员承担灾情常态监测、统计报送和应急值守等任务,要切实加强人员日常管理。一是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 (五) 探索将社会力量纳入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社会力量作为救灾工作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面对灾害多发、频发态势,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统筹协调、有序协作的救灾合力。…

三、 保障措施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灾害信息员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全国灾情报告系统的重要力量,对应急管理决策起到基础性支撑作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 (二) 各司其职,相互协同。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牵头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编制培训教材,承担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核定等工作;会同有关部… (三) 严格考核,加强管理。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可报请省委、省政府,将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考评,指导市县巩固完善灾害信息员网络。同时,定期对灾害信息员队… 本意见下发后,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定期将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报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