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应急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2020年) 三、 保障措施 (三) 应急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2020年) (三) 三、 保障措施 (三) 严格考核,加强管理。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可报请省委、省政府,将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考评,指导市县巩固完善灾害信息员网络。同时,定期对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先进典型应及时通报表扬,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因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后、导致报灾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严肃追责。要推动建立灾害信息员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对于工作成效显著、最大程度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要视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意见下发后,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定期将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报应急管理部。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