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2004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参与实施平行跑道独立平行仪表进近和相关平行仪表进近的空中交通运行机构还应当发布下列航行情报信息:

跑道及相关仪表着陆系统的有关信息;

运行模式、间隔标准等;

运行时间;

有关天气条件对运行的限制;

在实施独立平行进近的情形下,正常运行区和非侵入区的作用和描述;

相关程序的规定,包括雷达监控、复飞以及当发现有航空器切过了仪表着陆系统航向道、或者将进入非侵入区时,空中交通运行机构的处置措施;

机载设备的要求;

相应的仪表飞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