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2004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空中交通运行机构对于实施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试验或者正式运行的机场,应当根据本规定附件三《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航空器驾驶员须知要点》制定有关机场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的《航空器驾驶员须知》。《航空器驾驶员须知》的发布程序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工作规则》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