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2004年) 第四章 平行跑道运行 第六节 实施要求 第四十六条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2004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平行跑道运行 第六节 实施要求 第四十六条 参与实施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试验运行和正式运行的空中交通运行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工作规则》的规定提前发布航行通告或者航行资料。机场自动终端情报服务应当包含正在进行的独立平行仪表进近或者离场的有关详细信息。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