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5年) 十四、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5年) 十四、 十四、 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作出修改 (一) 第一条、第三十九条中的“《法规规章备案条例》”修改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 (二) 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制定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注… (三) 第二十条修改为:“报送规章送审稿时,起草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四) 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局)”,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中的“知识产权局”,第四十九条中的“分别”,… (五) 第五十四条修改为:“起草规章应当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立法技术规范。” 引用法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2) (二) 目录 (一)